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建筑,发挥法律专业力量在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关于修改台山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通知》(台府办〔2018〕8号)有关规定,台山市信访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参与复杂疑难信访问题的调解、化解工作。对复杂疑难信访问题,根据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工作原则,经辨别属于依法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就如何循信访之外法定途径解决问题提供详细的引导服务,同时给予必要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二)参与群体性事件等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调处工作。遇群体性事件等社会不稳定情形需要律师协助的,在接到通知后迅速到达指定地点提供法律服务。
(三)参与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协助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开展,参与复查复核事项的事实调查,并参与复查复核小组专案讨论,以法律意见书等形式,协助本单位和相关办理机关提出工作建议或处理意见。
(四)参与信访事项听证、评议工作。依据《广东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广东省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审核认定工作办法》、《广东省信访事项核查终结暂行办法》规定,参与组织事实信访听证、评议工作,参与信访事项的核查终结、入库备案等依法终结工作。
(五)对复杂疑难信访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对信访案件进行核查、分析、评估、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起草或为规范性文件草案提供法律意见;对于复查复核案件需在1日内响应,3日内出具法律意见。
(六)参与信访法制化、依法治访等调研工作;或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主动组织参与。
(七)甲方要求的其他法律服务。
二、受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四)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
(六)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9日至5月22日
(二)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律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证明个人执业能力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
4.法律顾问服务报价与收费标准。
(三)报名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原料邮寄或送至:台山市台城环城西路55号台山市信访局。联系人:李月明;联系电话:5551901。同时,将上述报名原料的电子版(包括有关原料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由邮箱:ts_xf@163.com。
四、评审
本单位将组织评审工作,对所有应聘原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应聘律师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执业经历、顾问服务工作方案、收费标准等因素,择优确定,并通过台山市政府网对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
五、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单位将与拟聘任人选签订聘用合同。
特此公告
台山市信访局
2020年5月8日
附件: